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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武装部,保卫部,保卫处
邮编:510420
Email:gwbwc@mail.gdufs.edu.cn

 
户证
办理出国留学人员来穗入户须知
2016-03-16 00:00  

凡经省、市人事部门批准来穗入户的出国留学人员及其家属,须先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及核发《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到迁入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办理入户手续。

一、出国留学人员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及核发《准予迁入证明》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省、市人事部门的批文;

(二)《广州市区入户卡》;

如属原籍已注销户口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二、出国留学人员到迁入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原籍已注销户口的,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二)《广州市区入户卡》;

(三)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注:广州市公安局咨询电话:83341353  

保卫处咨询电话:36207167(北校区)/39328020(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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