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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武装部,保卫部,保卫处
邮编:510420
Email:gwbwc@mail.gdufs.edu.cn

 
机构设置

交防科工作职责
2008-04-29 00:00  

    1、负责组织制定校园消防、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2、大力开展消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交通安全意识。
    3、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检查监督校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消防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防火督查、指导工作。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5、发生火情事故时,参与组织扑救和事故处理,查究事故原因。
    6、收集掌握消防信息和校区消防态势,完善消防工作档案,制定应对火灾事故的预案,根据需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7、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对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工作。
    8、负责校内重点防火部位和全校防火安全检查登记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交通、消防设施、器材的保养、维修、建档登记工作。
    10、根据消防监督条例,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十项标准》和有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稀有贵重设备管理规定。
    11、规范和维护校内交通秩序,对校内交通安全进行检查,纠正交通违章,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和违章事件。
    12、负责校内机动车辆出入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搞好校内交通安全管理。 
    13、负责制定校园道路、交通、车辆停放管理规划,完善道路交通设施。
    14、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交通、消防安全工作。
    15、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校内交通和消防事故的处理工作。
    16、完成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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