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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武装部,保卫部,保卫处
邮编:510420
Email:gwbwc@mail.gdufs.edu.cn

 
机构设置

武装部、保卫部(处)工作职责
2008-04-29 00:00  

   武装部、保卫部(处)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及地方综治部门、武装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人民武装工作的职能部门。武装部和保卫部(处)合署办公,为一套人员,三块牌子。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校园秩序管理和内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
   3、做好校园稳定动态信息工作,承担校园网络信息监控任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的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做好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工作,严密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学校开展反动活动;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建立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实施校门守卫、校园巡逻伏击和治安隐患整治等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校园24小时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校内报警、报案和求助;接受群众反映治安情况和咨询;查处校内一般的治安问题。
   5、负责学校大型活动及重要领导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处理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
   6、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校内消防报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整改及师生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等校园消防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7、组织实施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校内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等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和安全。
   8、协同公安机关做好教工、学生集体户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的办理;为师生员工提供户证业务咨询、办理因私出国(境)呈报审批手续、无刑事犯罪证明等工作;做好各类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9、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各单位、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
   10、归口管理校卫队。
   11、负责学校人武工作、人防工作、征兵工作、预备役工作,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及军烈属优抚工作。
   12.负责组织实施大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及军事技能训练,开展丰富多彩的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
   13.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地方综治部门、武装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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