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邀请了我校法学院教育法制研究所张永华教授于5月5日在六教103进行了题为“高校安全管理法律问题”的法制知识培训,研讨新形势下保卫处如何以大学章程作为依法开展校园安全管理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培训由保卫处处长何越晖主持,保卫处全体干部及中队班以上干部参加。
张永华分别从高校的校园性质、高校安全工作的法律依据、校园安全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则、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校园治安管理、高校安全事故处理七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他指出高校是高等教育法人管理的场地,高校保卫机构是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承担校园安全管理职责,高校保卫人员可以采取管理措施保障校园安全。这也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都明确有关于高校校园安全条款。张永华结合大学章程和校园实际案例,解读如何依法依规做好校园安全管理,他强调高校保卫人员要有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对校园安全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必须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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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华教授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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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现场 |
会后,何越晖再次强调高校保卫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依大学章程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职责,做到敢管、会管,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并计划把有关高校校园安全条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汇总成册,提高保卫人员依法办事意识和业务能力。